本发明要求于2021年6月11日提交的法国申请2106157的优先权,该申请的内容(文本、附图和权利要求)通过引用并入本文。本发明大体上涉及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更具体地涉及照明和/或信号装置(例如机动车辆的前照灯)的光学模块的壳体。
背景技术:
1、光学模块(也称作光学单元)理解成包括至少一个光源的装置,所述至少一个光源与光学部件或组成元件(例如透镜、反射器或其它)相关联,以沿经确定的方向生成至少一个发光线束。光学模块通常容纳在壳体中,所述壳体本身属于或经添加到机动车辆的前照灯中。前照灯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光学模块。
2、为了使所述光学模块的可见部分更具吸引力,同时遮蔽所谓的“技术性”部分(其中包括所述模块的内部组成元件),所述壳体可配备有样式性包裹,所述样式性包裹给所述壳体并因此给所述光学模块在其(对于位于在所述车辆外部的观察者可见的)可见部分中提供了有吸引力的外观,光学模块(在所述车辆的前部处,涉及前照灯)集成在所述样式性包裹中。
3、匹配所述模块的外部形式的壳体呈现由塑料制成的壳的形式,所述壳通过用于通过注射热塑性材料(例如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或pc(聚碳酸酯))进行模制的模制方法获得。这些材料通常具有深色颜色:灰色、甚至是黑色。为了修饰基于这些材料获得的壳体,已知地,遵循已知的镀金属方法来至少部分地给所述壳体覆盖氧化铝薄层。
4、尤其是从文件fr2944717a已知一种用于给塑料零件部分地镀金属的镀金属方法。
5、所述壳体的形式、尺寸和体积需满足技术性约束(机械强度)、样式性约束,并且还需满足用于通过注射进行模制的模制方法和用于在多个不同的经选择区域中部分地镀金属的镀金属方法,以放大所述光学模块的样式性效果。
技术实现思路
1、由此,本发明的目的尤其是在于提供一种包裹方案,所述包裹方案能够满足上文提及的所有约束。
2、本发明的第一目标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的光学模块的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具有互补形式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在通过注射热塑性材料进行模制之后获得,并且,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的两个部分中的至少一个部分地配备有镀金属区域,所述壳体包括经确定的分割轮廓(profil de découpe),所述分割轮廓限定了使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彼此组装的机械组装接合部;所述接合部配置在所述两个部分中的配备有镀金属区域的那部分的边缘中的至少一个上且在所述镀金属区域附近,以考虑到模制约束和镀金属约束。
3、根据特征,所述壳体具有大体长方体形式;所述壳体的处于彼此面对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别包括边缘,所述边缘在所述壳体的处于彼此面对的两个大侧向面上延伸;属于所述机械组装接合部的所述边缘分别限定了组装斜坡,所述组装斜坡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组装的时候沿经确定的组装方向彼此配合。
4、根据另一特征,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包括轴向保持部件和侧向保持部件,所述轴向保持部件和所述侧向保持部件分别彼此配合以确保所述壳体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组装的轴向锁定和侧向锁定。
5、根据另一特征,所述壳体还包括固定接合部,所述固定接合部设置在所述壳体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上;所述固定接合部能够沿着所述壳体的纵向方向在所述光学模块的支撑件上固定所述壳体。
6、根据另一特征,所述壳体还包括所述壳体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第一延伸部分和第二延伸部分;所述第一延伸部分和所述第二延伸部分沿同一平面延伸,所述同一平面与由所述壳体的纵向轴线经过的中间平面垂直地延伸;所述第一延伸部分和所述第二延伸部分支撑固定接合部。
7、根据另一特征,所述壳体的第一延伸部分和第二延伸部分限定了针对支撑件的遮罩,所述支撑件用于接收所述壳体的固定接合部。
8、根据另一特征,由所述壳体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形成的组件限定了用于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的光学模块的包裹壳;所述壳具有镀金属区域和未配备有镀金属的区域。
9、本发明的第二目标在于提供一种装备有如上文描述的壳体的光学单元。
10、本发明的第三目标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所述机动车辆包括如上文描述的光学单元。
11、最后,本发明的第四目标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辆的前照灯,所述前照灯包括至少一个如上文描述的光学单元。
12、具有经分割成两个部分的壳体的优点在于,其能够确定限定组装接合部的壳体分割轮廓,所述组装接合部有利地分开了其中用于通过注射进行模制的模制方法和镀金属方法在技术上不兼容的区域,同时能够在所述壳体的两个部分组装之前分开地处理这些区域。
1.一种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的光学模块的壳体(1,1’),所述壳体(1,1’)包括具有互补形式的第一部分(2,2’)和第二部分(3,3’),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在通过注射热塑性材料进行模制之后获得,并且,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的两个部分(2,2’或3,3’)中的至少一个部分地配备有镀金属区域(5),所述壳体(1,1’)包括经确定的分割轮廓(p),所述分割轮廓限定了使所述第一部分(2,2’)和所述第二部分(3,3’)彼此组装的机械组装接合部(4,4’);所述机械组装接合部(4,4’)配置在所述两个部分(2,2’或3,3’)中的配备有镀金属区域(5)的那部分的边缘中的至少一个上且在所述镀金属区域(5)附近,以考虑到模制约束和镀金属约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1,1’),所述壳体具有大体长方体形式;所述壳体(1,1’)的处于彼此面对的第一部分(2,2’)和第二部分(3,3’)分别包括边缘,所述边缘在所述壳体(1,1’)的处于彼此面对的两个大侧向面上延伸;属于所述机械组装接合部(4,4’)的所述边缘分别限定了组装斜坡(16,17),所述组装斜坡在所述第一部分(2,2’)和所述第二部分(3,3’)组装的时候沿经确定的组装方向(18)彼此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壳体(1,1’),其中,所述第一部分(2,2’)和所述第二部分(3,3’)包括轴向保持部件(19-22)和侧向保持部件(23,24),所述轴向保持部件和所述侧向保持部件分别彼此配合以确保所述壳体(1,1’)的第一部分(2,2’)和第二部分(3,3’)的组装的轴向锁定和侧向锁定。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1,1’),所述壳体还包括固定接合部(30-32),所述固定接合部设置在所述壳体(1,1’)的第一部分(2,2’)和第二部分(3,3’)上;所述固定接合部(30-32)能够沿着所述壳体(1,1’)的纵向方向(x)在所述光学模块的支撑件上固定所述壳体(1,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壳体(1’),所述壳体还包括所述壳体(1’)的第一部分(2’)和第二部分(3’)的第一延伸部分(41)和第二延伸部分(42);所述第一延伸部分(41)和所述第二延伸部分(42)沿同一平面(yz)延伸,所述同一平面与由所述壳体(1’)的纵向轴线(x)经过的中间平面垂直地延伸;所述第一延伸部分(41)和所述第二延伸部分(42)支撑固定接合部(45-47)。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壳体(1’),其中,所述壳体(1’)的第一延伸部分(41)和第二延伸部分(42)限定了针对所述光学模块的支撑件的遮罩,所述支撑件用于接收所述壳体(1’)的固定接合部(45-47)。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1;1’),其中,由所述壳体(1;1’)的第一部分(2;2’)和第二部分(3;3’)形成的组件限定了用于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的光学模块的包裹壳;所述包裹壳具有镀金属区域(5)和未配备有镀金属的区域(6)。
8.一种光学单元(10,11),所述光学单元装备有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1;1’)。
9.一种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装置,所述照明和/或信号装置包括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单元(10,11)。
10.一种机动车辆的前照灯,所述前照灯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单元(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