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题涉及用于使用区块链技术生成、显示虚拟数字对象(诸如在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环境中使用的装饰物品)的系统和方法,并且更具体地,涉及用于生成用于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获取和共享的基于数字密码术的虚拟数字对象(诸如装饰品和艺术品)的生态系统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1、与可能在“真实”世界中购买的珠宝或其他物品不同,可能无法获取和佩戴或使用传统虚拟数字对象来装饰个人的虚拟环境以例如增强个人的ar表示。
技术实现思路
1.一种创建虚拟数字对象的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智能合约交互包括提供元数据,所述元数据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创建者的名称、制作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所花费的小时数、或所述用户在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期间所处的在线或地理位置中的至少一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每个部件映射到要被添加到所述成本计数的积分值和网络费用,以允许所述用户在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时使用所述部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所述部件包括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体素、声波的一部分或用于对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特性进行编码的多个操作中的至少一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跟踪在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期间采取的动作,并将所跟踪的动作存储为与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相关的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在线市场上发布所述虚拟数字对象和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元数据,并且使得潜在获取者能够查看所述虚拟数字对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使得所述潜在获取者能够在增强现实相机视图中、在化身上或在数字场景中预览所述虚拟数字对象和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元数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10.一种用于创建虚拟数字对象的系统,包括: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智能合约包括与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相关的元数据,所述元数据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创建者的名称、制作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所花费的小时数、或所述用户在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期间所处的在线或地理位置中的至少一个。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加密转换器,所述加密转换器将每个部件映射到要被添加到所述成本计数的积分值和网络费用,以允许所述用户在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时使用所述部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所述部件包括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体素、声波的一部分或用于对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特性进行编码的多个操作中的至少一个。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虚拟对象创建器/编辑器跟踪在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期间采取的动作,并将所跟踪的动作存储为与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相关的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在线市场,所述在线市场用于显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和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元数据,并且使得潜在获取者能够查看所述虚拟数字对象。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智能合约接收将所述虚拟数字对象转移给所述潜在获取者的请求,确定管理虚拟数字对象的获取和所有权的规则,授权根据所述元数据确定的积分数从所述潜在获取者的数字积分账户到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所有者的数字积分账户的转移,以及授权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所有权从所述所有者到所述潜在获取者的转移。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客户端应用,所述客户端应用使得所述潜在获取者能够在增强现实相机视图中、在化身上或在数字场景中预览所述虚拟数字对象和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元数据。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客户端应用使得能够在显示器中显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所述显示器包括化身、所述用户或第三方的捕获图像或数字场景中的至少一个,使得所述用户能够在所述显示器内操纵所显示的虚拟数字对象,以及使得能够将所述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与所显示的虚拟数字对象一起显示。
19.一种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指令,其中所述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指令的执行将用户设备配置为通过执行包括以下的步骤来创建虚拟数字对象: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介质,还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在被执行时还将所述用户设备配置为在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创建期间生成元数据,所述元数据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创建者的名称、制作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所花费的小时数、在所述虚拟数字对象的制作期间采取的动作、或所述用户在创建所述虚拟数字对象期间所处的在线或地理位置中的至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