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组份重量百分比为:精甲霜灵1-20%,霜霉威盐酸盐1-60%,百里香氛3-30%,表面活性剂5-20%,稳定剂0.1-2%,消泡剂0.1-0.3%,余量为水。
2.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组份重量百分比优选为:精甲霜灵1-10%,霜霉威盐酸盐10-50%,百里香酚5-10%,表面活性剂6-18%,稳定剂0.5-1.5%,消泡剂0.1-0.2%,余量为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优选的各组分重量百分比中,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最佳比例为1:5。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百里香酚为增效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活性剂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蓖麻油聚氧乙烯醚、烷基苯磺酸钙、苯乙基酚聚氧乙烯醚和烷基酚甲醛树脂聚氧乙烯醚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剂是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特丁基对苯二酚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组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是有机硅氧烷、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中的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组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精甲霜灵与霜霉威盐酸盐复配的水剂及其用途,其特征在于:可用于防治柑橘砂皮病,黄瓜靶斑病,辣椒疫病,水稻立枯病及稻瘟病,葡萄霜霉病等作物病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