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和基坑支护装置。
背景技术:
1、目前,在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现状地下电线电缆、污水、雨水管及其他构筑物(以下简称为现状管线)点位位置,勘察单位、权属单位都很难精确的交底、表示清楚,导致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受现状管线影响,导致沟槽开挖过程中现状管线及周边支护缺失,对基坑稳定性、安全性造成影响;同时,由于现状管线开挖土方后,现状管线处于悬空状态,现状管线质量、安全受到较大影响。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和基坑支护装置,能够在沟槽开挖过程中,对现状管线及周边进行支护,提高基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后续的预设管线提供良好的施工空间。
2、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包括:
3、自地面向现状管线开挖土方至所述现状管线上方并露出所述现状管线,将所述现状管线的延伸方向定义为第一方向,将开挖形成的空腔定义为上基坑;
4、在所述上基坑内设置两组立柱,两组所述立柱分别位于现状管线的两侧,每组所述立柱内的至少两个立柱之间预留出预设间隔;
5、将第一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并设置于所述上基坑内;
6、将上基坑继续向下开挖土方至预设管线的预设高度,将后开挖形成的空腔定义为下基坑;
7、将第二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并设置于所述下基坑内,且所述第二支撑组件与所述第一支撑组件相对设置。
8、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上基坑内设置两组立柱包括:
9、预制立柱,将第一支撑组件和第二支撑组件之间空腔定义为第一通道,基坑的高度为所述上基坑、所述下基坑以及所述第一通道的高度之和,将立柱的预制高度设定为大于或等于基坑的高度。
10、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将第一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包括:将两第一支撑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将两组第二支撑件分别与两所述第一支撑件固定连接。
11、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将第二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包括:将两第三支撑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将两第四支撑件分别与两所述第三支撑件固定连接。
12、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基坑支护施工方法还包括在所述上基坑的侧壁设置两上挡板,两所述上挡板相对设置并垂直于所述现状管线。
13、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基坑支护施工方法还包括在所述上基坑的侧壁设置两下挡板,两所述下挡板相对设置并垂直于所述现状管线。
14、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基坑支护施工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第一支撑组件和所述现状管线之间施工填充层,在所述第二支撑组件和所述现状管线之间施工填充层。
15、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基坑支护施工方法还包括在预设间隔内,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开挖形成第二通道。
16、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坑支护装置,包括第一支撑组件、第二支撑组件和两组立柱;两组所述立柱之间形成第一通道,每组立柱之间的至少两个立柱形成第二通道,且所述第二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交叉,所述第一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通道的上方,所述第二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通道的下方。
17、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基坑支护装置还包括上挡板和下挡板,所述上挡板和下挡板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且所述上挡板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上方,所述下挡板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下方。
18、相比于现有技术,本申请的有益效果是:
19、首先,本申请利用两组立柱作为竖向受力构件,形成支护的主体框架,且第一支撑组件和第二支撑组件作为横向受力构件,通过第一支撑组件和第二支撑组件与两组立柱的固定连接,构成全方位的支护体系,防止基坑坍塌;
20、其次,本申请通过第一支撑组件和第二支撑组件分别对现状管线进行支撑,防止现状管线在失去土方支撑的情况下断裂损坏。
1.一种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基坑内设置两组立柱包括: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第一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包括:将两第一支撑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将两组第二支撑件分别与两所述第一支撑件固定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第二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包括:将两第三支撑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将两第四支撑件分别与两所述第三支撑件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上基坑的侧壁设置两上挡板,两所述上挡板相对设置并垂直于所述现状管线。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上基坑的侧壁设置两下挡板,两所述下挡板相对设置并垂直于所述现状管线。
7.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第一支撑组件和所述现状管线之间施工填充层,在所述第二支撑组件和所述现状管线之间施工填充层。
8.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预设间隔内,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开挖形成第二通道。
9.一种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支撑组件、第二支撑组件和两组立柱;两组所述立柱之间形成第一通道,每组立柱之间的至少两个立柱形成第二通道,且所述第二通道与所述第一通道交叉,所述第一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通道的上方,所述第二支撑组件分别与两组所述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通道的下方。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坑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上挡板和下挡板,所述上挡板和下挡板分别与两组所述立柱固定连接,且所述上挡板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上方,所述下挡板位于所述第二通道的下方。